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04年9月30日桃市藝設推字第10400037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系列活動尚餘兩梯次「林耀華導演─戲劇工作坊」(含肢體開發、聲音及口語表達訓練等),活動時間如下:
(一)第二梯次:104年10月11日(日)9時至15時、10月18日(日)13時至17時,桃園藝文中心排練室。
(二)第三梯次:104年11月8日(日)9時至15時、11月15日(日)13時至17時,桃園藝文中心排練室。
三、報名方式及更多活動資訊請上Facebook活動專頁「桃園大劇場─大館帶小館」;或洽桃園市藝文中心服務台,聯絡電話:03-3357745。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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