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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 南中輔導團字第10400078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校輔導團辦理2015年桃園市國中小教師藝文季-墨花、彩舞、炫桃園,詳如說明,請鼓勵 貴屬踴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桃教督字第1040074644號。
二、 旨揭活動:
(一) 展出期間:104年11月28日至104年12月12日止。
(二) 展出地點:桃園市平鎮社教文化中心。
(三) 展出作品類別:水墨類、書法類(含篆刻)、西畫類〈含油畫、水彩、版畫〉、立體類〈陶藝及雕塑,參展總數至多計十六件〉、版畫與教學課程展物等六類。
(四) 報名方式:請填妥本計畫附件一、二之報名表件,將附件二個人之「生活照」與「簡歷及參展作品報名表」電子檔於104年10月17日前逕寄mail至南崁國中潘玟?老師收( r003@nkjh.tyc.edu.tw )。
三、 本活動計畫及報名表件如附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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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