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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25958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0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相關訊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4年10月2日臺藝大教字第1040130063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 1) 人考試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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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