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04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22歲以下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格請見實施計畫。 三、獎助金額:高中階段每年8萬元、大學階段每年12萬元,並採1次撥款方式。 四、申請辦法: (一)由學校推薦優秀清寒之學生,每校最多以2名為限。 (二)申請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4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實施計劃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