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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9月11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4006781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教育部104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招生簡章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9月9日南大教字第1040013865號函辦理。 |
| 二、 | 招生對象: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 |
| 三、 | 請貴校彙整參加教師名單後,於104年9月15日(星期二)前函報本局。 |
| 四、 | 錄取公告:於104年9月25日(五)在國立臺南大學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
| 五、 | 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聯絡人:魏婉婷(06-2133111分機246)。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 |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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