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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轉知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04年度家庭暴力暨性侵害、性騷擾及性交易被害人通譯服務人才培訓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4年7月22日桃家防字第1040010211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本市外籍人士、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須口譯、手語人員翻譯或是需要特教老師、諮商師協助詢問陪偵之智障學生)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性交易時,不因語言隔閡或表達能力障礙致使求助過程受阻,故提供外籍語言、原住民語言、特教老師及心理諮商師之口語或手語翻譯等通譯服務,傳達相關訊息及服務資源,以保障被害人權益並提升服務品質及效益。
三、 旨揭培訓時間及地點等,說明如下:
(一) 培訓時間:104年7月31日(星期五)8時至17時。
(二) 培訓地點:警政大樓8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
(三) 參加對象:具雙語能力(越、印、泰、英等)之ㄧ般民眾及新移民、各級學校特教老師、心理輔導員或心理諮商師及本中心之社工人員,預計40人次。
四、 本案報名參加人員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檢附旨揭簡章1份(如附件)。 
  • 1) 簡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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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