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4年6月2日召開之「本市103學年度第18期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見習規劃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因應政策需要,自第19期候用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制度另案規劃中,爰旨揭甄選作業預計於本(104)年9月期間受理網路報名及積分審查,10月期間辦理甄選筆試及口試作業,相關甄選簡章另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