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東安國中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式流程
時間 |
活動 |
備註 |
07:40~08:15 |
期末校務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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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9:05 |
導師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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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11:30 |
大掃除及教室搬遷 |
8年級班至一樓 |
11:30~12:00 |
結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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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放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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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事項:
一、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日,依104年1月21日桃教小字第1040026801號函示,不得提前於中午12時前,兼顧學生活動安全,惟放學時間與家長接送需要,避免衍生意外事件。
二、104學年度起,依104年5月26日桃教小學字第10400350541號函示,本市中小學結業日,比照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多數直轄市作法,採正常上課,依課表排定時間放學。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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