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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本局委請祥安國小辦理桃園市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 目的:為提升教師「學生事務與輔導」專業知能,達成教育以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之目的透過專業研習,使教師更深入了解友善校園之內涵。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祥安國小。
四、 委辦單位:中原大學。
五、 修業期限:自民國104年07月起至104年12月。
六、 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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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