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局委請祥安國小辦理桃園市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
| 二、 | 目的:為提升教師「學生事務與輔導」專業知能,達成教育以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之目的透過專業研習,使教師更深入了解友善校園之內涵。 |
| 三、 | 承辦單位:桃園市祥安國小。 |
| 四、 | 委辦單位:中原大學。 |
| 五、 | 修業期限:自民國104年07月起至104年12月。 |
| 六、 | 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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