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8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43175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辦理。 |
二、 | 有意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
三、 | 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11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勿親自現場報名),請報名參加遴選人員備妥報名文件,於規定報名時間內,將電子檔寄送至教育局指定信箱:edu_hse.17@mail.taipei.gov.tw,主旨及檔名請註明「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OOO(校長候選人姓名)-OOO(申請報名學校名稱)報名文件」。請於寄信後以電話聯繫承辦人陳小姐確認,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61。未於報名時間寄送者,不予受理,報名時間以教育局指定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準。 |
四、 | 請申請者依旨揭簡章規定依序備妥本年度各項審查文件,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正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
五、 | 旨揭作業簡章及申請表件請逕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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