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疫情逐漸緩和,自即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開放防疫措施調整如下: (一)室外運動場域(含籃球場及遊具等)開放民眾運動,惟使用民眾應維持適當社交距離、體溫量測並落實實聯制登記等防疫措施。 (二)可開放校園室內外場地供民眾運動、租借及使用,並於每週定期實施清潔消毒。 (三)租借使用場地者,應全程配戴口罩、體溫量測並落實實聯制登記等防疫措施,並遵守室內外容留人數限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1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