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 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130273792號函辦理。 |
二、 | 臺北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
三、 | 臺北市實驗學校計有芳和實驗中學、民族實驗國中、濱江實驗國中、和平實小、博嘉實小、溪山實小、湖田實小、泉源實小及指南實小(111學年度新增),有意願選填實驗學校之教師應先行瞭解其實驗教育理念及特殊性。介聘至上開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https://teecid.tp.edu.tw/)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
四、 | 臺北市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為巡迴教師服務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依該市各國小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 |
五、 | 臺北市信義區永春國小及信義區永吉國小自111年8月1日起合併為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小。 |
六、 |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設有該市東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該市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為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中心需求進行各種職務支援。 |
七、 |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該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該市幼兒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執行幼兒園巡迴輔導工作或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及視中心需求進行各種職務支援。 |
八、 |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該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在家教育教師編制,工作內容如下: |
(一) | 協助學生設籍學校完成個管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擬定、檢討與修正。 |
(二) | 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設計適性教學、生活訓練與輔導方案,整合運用相關人員及資源確實執行。 |
(三) | 訂定個管學生輔導時程,確實到家執行並管理前述方案之執行。 |
(四) | 記錄巡迴輔導實施情形,建立及管理個管學生之輔導服務方案。 |
(五) | 定期實施評量,並評估學生安置適切性。 |
(六) | 告知並協助家長申請教育代金、相關專業服務、教育輔助器材及社會福利補助等相關服務事項。 |
(七) | 提供學生家長教育、福利、醫療等資訊及諮詢等家庭支援服務。 |
(八) | 定期連繫學生設籍學校人員,反映學生現況並視需求提供建議或諮詢。 |
(九) | 依中心業務需求兼任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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