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內政部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如需相關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581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