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主旨: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第5點,並自111年1月22日生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11年1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11120001021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為落實我國性別平等政策,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爰修正旨揭要點第5點,增訂專案小組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規定。
三、 貴機關(構)如有成立專案小組推動業務委外事宜者,小組成員應符合上述性別比例規範。
四、 檢送旨揭修正要點第5點、修正對照表及行政院函各1份。
  • 1) 376736800A_1110024012_ATTACH3.pdf
  • 2) 376736800A_1110024012_ATTACH2.odt
  • 3) 376736800A_1110024012_ATTACH1.od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