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訂於110年12月14日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研習課程」,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110年12月2日府人考字第1100316798號函轉文官學院110年11月30日國院訓字第11005002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文官學院函及課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