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