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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7月26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26165號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一、本校運動訓練團隊:籃球隊、飛盤隊。
二、配合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如下:
(一) 學校適度開放校內 運動團隊訓練之前提,須符合全程佩戴口罩 、 固定人員 (禁止跨校)、人數管制 室內30人、室外50人上限 。
(二) 學生訓練前,學校應完成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造冊,落實人數及健康管理,訂定完整訓練計畫、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計畫,並 建立校內查檢機制。
(三) 訓練人員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 -7天定期快篩(原則每7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3天篩檢)。
(四)對於未成年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訓練,應取得家長同意書,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措施及應注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五)學校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為有確診者足跡所涉及之高風險區域之處置:應先全面暫停訓練,至學校完成環境清潔及消毒,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 方可重新展開訓練。
(六) 訓練人員或學生發生確診者,依本指引陸規定辦理。
(七) 如有違反相關本管理指引或有其他防疫考量因素,由各主管機關督導改善,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pdf
  • 2)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運動團隊訓練防疫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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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