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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本府警察局110年9月2日府警管字第1100222365號函辦理。
二、 演習期程:
(一) 預演於110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二) 正式演習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三、 學校協助配合事項如下:
(一) 宣導本次演習不管制人車、燈火,不實施避難疏散,所有師生正常作息。
(二) 利用網路及看板等文宣作為,宣導及公告演習時間、地區與實施方式。
(三) 將友善連結放至學校首頁,網址如下:
1、 內政部警政署-防空疏散避難宣導專區 https://reurl.cc/GmMWYG
2、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空疏散避難宣導專區 https://reurl.cc/pgQO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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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附件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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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