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0年8月2日清教科字第1109004822號函辦理。
二、本學分班課程結合國內知名教育領域專家學者與中小學校長授課,以培育未來優秀的學校行政人員。課程兼顧理論
與實務,亦安排了實務模擬練習,加強擔任校長與主任之實務經驗,有助提升學校經營效能。
二、完成本學分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桃園市政府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試時,於甄審積分中採計專案進修分數每六
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三、檢附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乙份。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陳淑卿,電話:03-5715131#73043。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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