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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修正,相關解釋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629日總處培字第110002521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  有關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424日勞動三字第0910018612號書函、941013日勞動3字第0940056112號書函、98615日勞動3字第0980016442號函、9872日勞動3字第0980018211號書函、98717日勞動3字第0980020133號函、98731日勞動3字第0980021638號書函、98828日勞動3字第0980082925號書函、99223日勞動3字第0990062685號函、99723日勞動3字第0990131155號函及該部104716日勞動條4字第1040069254號書函,自11071日起停止適用。 

  • 1) 376736800A_1100163053_ATTACH2.pdf
  • 2) 376736800A_110016305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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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