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台少盟辦理本計畫旨為協助年滿12至19歲之青少年,因家庭經濟因素,目前未在學校就學者或曾有中輟或中離紀錄者,提供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鼓勵學生早日返校完成學業。 |
二、 | 申請資格: |
(一) | 年滿12至19歲之青少年,並於91年8月以後至98年8月以前出生者。 |
(二) | 因家庭經濟因素阻礙無法就學,目前未在學校就學及曾有中輟或中離紀錄者。 |
(三) | 110 學年度返校就讀或持續就讀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
(四) | 同一戶籍或同住一戶限補助2人。 |
(五) | 凡接受過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資助同學不得再申請。 |
三、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23日止,詳細申請辦法及參加線上說明會請見活動網站:https://www.youthrights.org.tw/news/1803。 |
四、 | 其餘各項請依「第四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申請暨審查辦法」辦理,或逕洽台少盟聯絡人林家螢專員,電話:(02)29266177分機12,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