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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3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514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4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行政院前以1093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規定,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1093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上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在案。為期各類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之支薪處理一致,爰補充規定如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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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