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4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00347968號函辦理。
二、 新竹縣新湖國中因少子化致學生數不穩定,預估111學年度將有減班致教師超額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