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7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1834300號函及本局國小教育科110年3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00023746號函辦理。
二、 該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 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7年,且以在該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年資為限。
(二) 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本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 各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
三、 該市實驗學校計有茂林區多納國小、茂林區茂林國小、巴楠花部落國中小、美濃區吉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5校,另鼓山區壽山國小110學年度實驗計畫尚未核定,俟核定後再行公告。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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