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一、  依教育部110年2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00013784號函辦理。  

二、  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  參加資格: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中、小學教師。  

(二)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局,且逾期不受理。  

(三)  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 1) 南沙研習營.pdf
  • 2) 南沙研習營公文.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