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主旨:  「天然災害颱風通報權責機關人事機構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自110113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113日總處培字第110001085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