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各機關學校於110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1月6日府人考字第110000143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
二、 為賦予各機關學校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人力控留之彈性,請各機關學校確依規定,於旨揭期間視業務實際需要,本於權責有效控留必要之人力,以維持為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