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0年1月16日(星期六)為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之投票日、110年2月6日(星期六)為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9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暨中央選舉委員會109年12月22日中選人字第1093750332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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