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103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
二、 | 活動目的: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網際網路互動教學,相互交換教學研究經驗與觀摩,改善教學環境,並提升學生創造思考及創意為內涵,同時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三、 | 初賽:由本縣各國中小舉辦校內初賽,每項競賽選出1至3名參加全縣複賽,另各校於校內初賽時,如有國民電腦之受贈學生請務必報名參加(繪圖、簡報查資料三組擇一參加)。 |
四、 | 複賽: |
(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11月11日(星期二)24時止。 |
(二)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game.tyc.edu.tw/103/index.htm),報名之結果將由網路自動回信。各校應協助參賽學生上網比賽,並於報名時間內將作品傳輸到競賽網站評審。 |
(三) | 複賽日期:103年11月12日起至103年11月14日止。 |
五、 | 決賽: |
(一) | 由複賽選拔錄取各類別前30名進入決賽。 |
(二) | 決賽日期:103年12月10日起至103年12月12日止。 |
六、 | 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 |
七、 | 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依競賽結果另案敘獎。 |
八、 | 參賽領隊或指導老師於決賽當日在不支代課鐘點費、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九、 | 檢附實施計畫1份;本案活動聯絡人:新坡國小教務主任楊皓晟主任(電話:03-4981534#210)。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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