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10月14日府社綜字第1090257984號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9年10月8日院臺性平字第1090192571號函辦理。 二、本次活動最高獎金為新臺幣 10 萬元、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收件日期為109年9月10日起至109年11月10日止,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及活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