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為協助成績優異、有心向學,而資源欠缺之學子,規劃每年濟助十位學生,國高中生每學年至多共十位,十年百位,提供全額獎學金(學費、食宿或交通費用等)。
二、受助學生,未來進入社會,需誓為他人付出,為國家盡忠、社會盡力、對父母盡孝,並於行有餘力,積極回饋社會,歡迎各校舉薦並協助宣導。
三、申請時間:109年9月21日至110年5月3日止(郵戳為憑)。
四、將於110年5月21日前逐批通知筆試及口試。
五、申請資格
(一)家庭狀況屬 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家庭經濟資源匱乏之學生。
(三)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具發展潛力之小六升國一、國中各年段及高一生。
六、助學方式
(一)提供完全免學費 包括學雜費、食、宿、交通、服裝等
(二)就讀本校期間,須達下列標準:
1. 須樂於助人,努力向學,每學期在校成績須達學期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2. 無受記小過以上懲處。
3. 須於本校完成中學全程學業。
七、每學期召開委員會議,檢討受助學生學習及 生活情況,研擬輔導之道。
八、就讀大學後,續提供受助同學學雜費,以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相關辦法另訂之。
九、本計畫自 105 學年起預計以十年一期,十年百位。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