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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局109年7月1日桃教中字第1090056957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因實驗教育論壇辦理規模擴大,爰調整地點於國立臺灣大學集思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
三、本案同意貴校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參加,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bITR) 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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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