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108年「洗錢防制別當洗錢車手-恰恰規勸篇」系列文宣,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社(三)字第1090005944號函(如附件)轉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月10日院臺洗防字第1090160231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