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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2月1日及109年2月2日通報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2日決議,決定將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109年2月25日(星期二)開學

針對寒假期間課輔及營隊活動者,若經學校審慎評估確定停止辦理者,請學校務必及早通知學生家長並與其妥善溝通說明;如仍維持辦理者,請各校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內進行,並落實環境清潔及消毒措施,以減少群聚交叉感染風險。另考量本市公幼寒假課後留園兼具托育及照顧性質,倘經校(園)方評估停辦,應與家長妥善溝通,若家長反映仍有送托需求,仍請園方依原計畫開辦,開辦期間則依防疫管理措施落實師生健康管理。


三、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每班每天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消毒清潔工作若為正常健康之教職員工生無須戴口罩,建議到校前先在家自主量測體溫,並勤洗手若有生病、發燒或感冒,建議在家休息,不要到外接觸人群,亦請各校運用校內耳(額)溫槍協助無法在家量體溫之學生到校量體溫


四、各校(園)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前述人員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另教職員工並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假。
(一)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職員工,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請依以下事項辦理:
1、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2、其他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3、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五、為確實掌握本市各級學校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教職員工生人數,請各校(園)應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如附件),倘學校已有相關調查資料,請即時回報各業務科,並至遲於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中午前回傳紀錄表予本局,俾利本局掌握校園教職員工生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情形並進行校安通報,如學校無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教職員工生者,則免記錄回傳

教職員工如有相關旅遊史,請盡速向本校人事室回報,以利人事單位回傳資料。

以上,請全校教職員工、同學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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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