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2381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辦法為在臺甄選5名公費生及20名自費生(5名公費生全額補助,20名自費生完成註冊前10名,給予學生獎學金每人新台幣3萬元之獎勵,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