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05108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本市教師英語專長能力,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申請英檢報名費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
(一) | 現職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於108學年度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到CEF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
(二) | 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於申請時附上報考檢測之對照表。 |
(三) | 每位教師至多申請1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申請補助通過者須撰寫檢測通過心得分享,並核予通過筆試及口試者嘉獎1次;僅通過筆試或口試者獎狀1張,以資鼓勵。 |
三、 | 請貴校於109年7月31日(星期五)前彙整「本市108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英檢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報名費單據」、「CEF架構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1式2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人事主任職章)函報本市英資中心(新埔國小)申請,俾憑辦理後續審核補助事宜。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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