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
二、 | 本案目的係結合民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培育各校學習扶助種子教師,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能力,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 |
三、 | 永齡課輔教師培訓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 |
1、 | 第一場次: |
(1) | 共同科: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6時30分。 |
(2) | 數學科:108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0分。 |
(3) | 國語科:108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
2、 | 第二場次(國語科、數學科)預計109年辦理,相關訊息將另案通知。 |
(二) | 研習地點:本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
(三) | 參加對象: |
1、 | 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
2、 | 學校實際參與學習扶助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每場次預計招收60人(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場報名),請先至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申請報名課程(網址:https://ppt.cc/fhGbLx,詳如附件3),專業科目(國語、數學)可擇一參加或皆參加,報名受理申請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行前通知」,該基金會將依據通過之專業科目核發證書。 |
五、 | 注意事項: |
(一) | 請參與人員依課程表訂時間準時參加,最遲至30分鐘後將不受理簽到,並依當天實際參與時間核予研習時數。 |
(二) | 倘已報名因故不克參加者,請於研習前務必致電本市福安國小取消報名,研習前未取消報名且缺席之參訓人員,日後將作為未來辦理研習錄取與否之依據。 |
(三) | 為響應環保,請參訓人員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學校將不提供一次性餐具。 |
六、 | 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
七、 |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福安國小輔導室王主任(電話:03-3871414、03-3882374分機530)。 |
八、 | 檢送旨揭研習計畫(附件1)、參與學員之權利義務(附件2)、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會員申請與報名流程表(附件3)及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QRcode(附件4)各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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