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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80109562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8年8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080109562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  
 

  • 1) 1080194188_Attach01.pdf
  • 2) 1080194188_Attach02.odt
  • 3) 1080194188_Attach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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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