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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8年8月12日桃客綜字第1080008961號函辦理。
二、 旨案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30日止,參選方式有:
(一)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二)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三、 檢附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2019年參選注意事項以及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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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