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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因應《政府採購法》增修,工程招標作業、採購評選作業、爭議處理之調整與修正,檢送「研習簡章」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並薦派秘書室、發包單位、主計室、會計室、政風室、監辦人員參訓。  

說明:    

一、《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總計增修21條,並自108年5月25日起正式生效。相關採購作業之辦理均應配合修正與調整。  

二、針對招標、評選、爭議處理於修法後之調整與因應作業,舉辦培訓如下:  

  1.「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修法專班」  

  2.「工程爭議處理與修法專班」  

  3.「【2019 採購法修法系列課程-Ⅲ】勞務承攬、勞動派遣與勞務採購」  

  4.「【2019採購法修法系列課程-Ⅳ】限制性招標作業實務及錯誤態樣」  

三、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參訓簡章,請您詳閱附件說明。   

四、官網www.CLPTC.COM提供報名表下載。   

五、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  
 

  • 1) 0610003A00_ATTCH24.pdf
  • 2) 0610003A00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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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