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8135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流行音樂美學素養,文化部依據「認識流行音樂輔助教材計畫維護及推廣」計畫,製作輔助教材,並辦理教師培訓課程,以教導如何使用本輔助教材及數位平臺,充實教師教授流行音樂產業相關知能。
三、旨揭教師培訓課程內容摘要如下:
(一)時間地點:
1、北部地區(臺大校友會館3樓會議室)於108年8月11、12、13、16日各開設1班。
2、中部地區(台中展譽職涯管理會議中心)於108年7月3日、4日各開設1班。
3、南部地區(高雄車站NO.1會議廳)於108年7月22、23、24、25日各開設1班。
(三)研習對象:各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藝術生活領域教師為主,其他年段或領域教師亦歡迎參加。
(四)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