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文號:本局109年11月6日桃警交字第1090077872號函。
二、分析110年4至6月本轄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注意車前狀況:2,739件(占26.7%)。
(二)未依規定讓車:1,487件(占14.5%)。
(三)左轉彎未依規定:1,105件(占10.8%)。
三、分析110年4至6月本轄主要肇事時段如下:
(一)6-8時:1,316件(占12.8%)。
(二)8-10時:1,394件(占13.6%)。
(三)16-18時:1,625件(占15.9%)。
四、另分析110年4至6月本轄主要肇事週間事故如下:
(一)星期三:1,617件(占15.8%)。
(二)星期四:1,677件(占16.4%)。
(三)星期五:1,634件(占15.9%)。
五、相關分析數據圖表如附件。
《行經路口停、看、聽,多一份細心,少一次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