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109年11月20日基金會字第1091020001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20日止。 【本校辦理時間為11月15日以前】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4160177轉667。
四、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請有需申請之學生至 教務處註冊組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