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
自108年9月24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相關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說明,或洽註冊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