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5學年度校園結核病防治及潛伏結核感染繪畫比賽辦法
壹、活動主旨
貳、辦理單位
參、比賽辦法
(一)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註:1.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2.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肆、作品評選公告時間與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
二、評選標準:主題表現40%、圖文表現30%、創意表現30%。
三、評選日期:105年11月上旬。
四、公布得獎日期:預計於105年11月中旬以公文及電話通知得
獎者,並公告於本市衛生局及教育局首頁網站。
伍、獎勵方式
一、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二、指導老師:
陸、報名方式
(一)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 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擁有重製、修正、下載、公開展示及產品衍生開發之權利。
(三)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頒獎及公開展示,未參與頒獎及展示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四)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勵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勵金總額為限。
(五)參賽作品不得為市面上發行之產品並需確定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勵金及獎品,並自負法律責任。
捌、附則
(一)請儘早完成作品投件,若因郵遞問題,喪失比賽機會,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
(二)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三)參賽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因文字版權等侵權問題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禮券與獎狀。
(四)未得獎作品請於105年12月9日前自行到校取回,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五)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有權作為宣導教育、刊印或公開展出,不另致酬。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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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5學年度校園結核病及潛伏結核治療繪畫比賽報名表
作品畫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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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別 |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國中組 □高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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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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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年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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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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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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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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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1 |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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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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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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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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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聯繫及給獎依據均以此表填載為準,敬請務必明確填寫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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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及潛伏結核治療繪畫作品授權書
本人同意將創作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桃園市衛生局及教育局為下列行為:
一、該項教作品予以重製、公開發表或發行,應著明作品為本人著作之旨。
二、於著作權宣導之範圍內(非營利之目的),將作品設計於以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公開播送或教育推廣之用。
此致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作品名稱: 授權人簽名:
就讀學校: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