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新竹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3日教學字第112100012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承辦人簡淑玲,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 三、 檢附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