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暨申請名冊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自開學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2日教學字第1111001111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承辦人簡淑玲,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 三、 檢附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