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辦理 中等以上學校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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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組 於 2022-08-18 13:18:53 發布,已有 26 人次閱讀過
主旨: 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111年9月15至10月15日止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922355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陳怡如,電話:06-2991111分機1142。
三、 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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