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南投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111年10月14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1年8月12日府教學字第1110192752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南投縣政府承辦人林淑楨,電話:049-2222106分機1370。 三、 檢附南投縣政府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