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05年度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專門課程」創意教材教法設計徵選計畫1份,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東安國中105年5月20日安國輔字第1050003772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本市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專門課程」教師發展具創意之教材與教法績優案例,促進教師專業交流,以提昇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徵選。 |
三、 | 本案計畫重要訊息如下: |
(一) | 甄選對象:本市高國中小藝術才能班現職之專門課程任課教師。 |
(二) | 甄選組別:美術組、音樂組及舞蹈組。 |
(三) | 作品規範:需包含「作品特色說明」(至多1頁)及「教材教法設計」。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0月24日(星期一)起至10月28日(星期五)止將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掛號寄送至桃園市立東安國中輔導室李志賢主任。 |
(五) | 評審項目:內容完整性(30%)、教學適用性(15%)、評量多元性(15%)、教學創新性(30%)及媒體運用性(10%)。 |
(六) | 獎勵名額及額度:各組特優2人、優等3人、佳作4人。 |
(七) | 獎勵額度:獲獎者每人核予嘉獎1次及獎狀1紙。禮券額度俟核定後另函通知。 |